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《平凉市2020年下半年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》的通知

2020-12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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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住建发〔2020〕653号

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关于发布《平凉市2020年下半年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》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,各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造价咨询、招标代理单位:

根据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》和省住建厅《关于发布〈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〉(试行)的公告》(甘建公告〔2020〕84号)及甘肃省住建厅《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工程计价调整的指导意见》(甘建价〔2020〕145号)的文件要求,对于平凉市2020年下半年人工市场信息价按《省住建厅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工程计价调整的指导意见》(甘建价〔2020〕145号)文件第二项“费用调整”第1条中的规定,已上浮20%调整。现予以发布《平凉市2020年下半年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》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人工市场信息价按省住建厅《关于发布〈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〉(试行)的公告》(甘建价〔2020〕84号)文件规定的计算程序计算,调整的价差除计取税金外,不再计取其他费用。

二、本人工市场信息价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,本通知发文之日前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进行调整,对发、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已约定相应人工单价的,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
三、本通知由平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造价科负责解释。

附件:平凉市2020年下半年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

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2020年12月10日

附件:

平凉市2020年下半年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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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平凉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不分县区,为全市统一价格。